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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驾驶着跑车疾驰在夜色之中,双眼微微有些出神。
如果奥利弗-奎恩黑化得足够彻底,那就只能夷平监狱,把黑锅扔到刺客联盟的身上。
如果他并没有完全抛弃过往的身份,继承“阿尔萨姆”,这个意为“恶魔之子”的名字,那就继续回到谈判桌上。
反正不会有谈判,也不会有退让。
用最快、最有效的方法解决麻烦,这就是李奥的计划。
“大概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我的父亲带我去打猎,他向来有收藏猎枪的习惯,最得意的藏品就是一把伯莱塔手工打造的顶级猎枪。”
李奥像是回忆往事一样,提起了自己的童年。
“我拿着跟我差不多高的一杆猎枪,穿着长靴,戴着帽子,和我父亲一起走进加州的一座猎场。”
“我们行走在密林里,就像是真正的猎人一样,追踪着野兽。我的父亲教我怎么从兽径来判断猎物的体型,从脚印来确定它们的重量……很快我就找到了第一头动物。”
“那是一头体型很强壮的阿拉斯加棕熊,导猎员告诉我父亲,这是猎场里最危险的动物,一般猎人都会选择避开。”
费莉希蒂听得很认真,眨巴着眼睛望向李奥,浑然忘记了之前提出的问题。
“传统的狩猎者最喜欢的是水鸭和野雁,因为这需要高超的散弹枪射击技巧,以及周密的伪装,这样才能把高飞的水鸭野雁骗下去射猎。”
李奥嘴角微微抿紧,轻声道:“但是也有人热爱狩猎大型动物。我父亲就是如此,他想要让我来开第一枪,我很犹豫,始终不敢开枪,直到那头阿拉斯加棕熊袭击了一只误闯进来的麋鹿。”
“在我父亲开枪射杀棕熊以后,导猎员告诉我,死掉的麋鹿,是一头怀孕的雌鹿。”
驾驶跑车的年轻人偏过头,注视着旁边的小跟班。
“费莉希蒂,从那时起我就学会一个道理,很多情况下的心慈手软,等同于谋杀。当别人把选择权交给你以后,犹豫不决就是一种懦弱!”
“所以,在我有掀翻桌子的资格时,我绝不做选择,也决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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