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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上次随叔父去氐卢山也是走大漠,不过并非此路,而是从再西一些的凤鸣关走的。那里有西北各地商旅往来,十分热闹。叔父在经过氐卢山的商队中挑了一个最大护卫最精良的,谈好价钱,便带着馥之上路了。她还记得那时自己趴在骆驼上,望着满眼澄黄的沙漠,惊奇地睁大眼睛,也不顾日头毒辣,定要去爬沙丘……

馥之望望四周,眼下还没有完全进入沙漠,她却已经闻到了那久违的沙尘味道,勾起心中的记忆,却也不禁兴奋起来。

沿途的风景一点一点变化,两三日后,大地终于变作一片金黄的颜色,与蓝天相映,鲜明得刺目。

众人知晓已经进入沙漠,领队的将官命令曾经进过大漠的老兵向新兵讲述要领。

沙漠中的气候很是奇怪,虽已是秋天,白日里却仍热得能把人生生烤熟了似的,夜里又冷得像进了冰窖。顾昀调整了行程,日中歇息,下昼赶路;亥时歇息,酉时赶路。尽量避开最炎热和最寒冷的时候,以缓解人马疲乏。

馥之有过去的经验,遮蔽防寒之物带得齐全,如此过了几天,除了赶路时觉得体力常不济和苦恼出汗惹脏,却也从未有别的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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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熊熊燃起,驱走黑夜中的凛凛寒气,营地中飘扬着阵阵香浓的烤肉味道。

顾昀自从那日之后,再也没来看过馥之。

不过馥之知道,自己做什么顾昀都必定是知道的。

她看着手中滋滋冒油的野骆驼腿,朝对面坐着的两人笑笑:“可以吃了。”

“真的?”其中那年轻些的喜笑颜开,凑过来。

馥之用刀子割下一块肉,递给他。

那人就着刀子咬下一口,嚼了嚼,两眼放光,忙对对身后的大胡子连声道:“好吃好吃!快来!”

大胡子也笑,凑过来,馥之将肉同他们分下。

这两人,年轻的叫余庆,大胡子叫田文。自从出了何恺的大营,馥之很快就发现这两人就一直跟在她身旁,却不归附近任何一个士吏管辖,心中很快明白过来。

不过这两人虽奉命监视,却知道馥之是驱疫的扁鹊,对她倒是处处以礼相待。馥之也不是难相处的人,两三日下来,他们之间虽仍有防备,却已是交谈自如了。余庆和田文都是头一回进沙漠,馥之告诉诸如他们如何喝水更节省、夜里如何睡觉更温暖之类的事,两人对馥之更是愈加敬重起来。

“姚扁鹊做的肉甚香,可是用了佐料?”余庆边吃边问。

“正是。”馥之点头,将手中一小把草籽给他们看。

“这是何物?”余庆好奇地问。

“我也不知名字。”馥之笑笑:“正午歇息时见山丘边上结有好些,便去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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