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牛者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二十五节 再次搜查,临高启明,吹牛者,吾爱读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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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敏忍不住道:“你为什么非要认定苟二藏了什么在自己的家里没带走?这么要紧的东西,逃命的时候不是应该随身带吗?”
“我们打苟家庄是突然行动,路上还差点活捉了他。”林佰光说,“他反应很,到我们第二天去县里抓他,他已经不见了,不但不见了,家里的重要财物也没有了。这些东西,仓促之间是运不走的,所以我认定东西还在宅里。”
“这可不一定。”慕敏说,“根据我们的时候对县里的调查,d日之后,县里的有钱人因为防着我们要攻城,纷纷向乡下的亲朋好友家转移财物细软,苟二也不会例外。”
“这个可能性有,但是我要的不是他的金银。而是他手里的文书信件。”林佰光说,“这些玩意比起金银财宝,事关他的性命和家的本钱,他怎么肯轻易托付给别人?要么随身带走了――要带走也没法带走全部,肯定有一部分是藏在什么地方了。”
“你说得有道理。”慕敏想了想,“我们就再来搜查一次好了。权当给孩们实习。”她笑了下,“实话说上次搜查也未必很细心。”
说着从随身的工具包里取出一些设备――知道要重搜查苟二宅之后,她特意去领了装备,又招呼自己的两个“徒弟”,她从军政学校里收了两个小实习生,专门跟她学刑侦的,其中一个,正是和土匪有深仇大恨的乌项――因为这点,他被选中了。
“我看从书房开始好了,这个应该是重点,其次是卧室。”林佰光建议道。
慕敏却摇头:“平时来说,这两个地点有可能藏匿家中的重要物品,但是要逃走的话,这两个地方的可能性都不大――因为大家都想得到。那个暗格不就找出来了?”
“你觉得在哪里比较有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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