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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以沫刚拿起调羹,许思哲主动的将她碗拿到自己面前。

霍以沫和李嫂都怔住了,只见他用调羹将碗里的姜丝都挑到自己的碗中,这才将碗放回她面前,薄唇含笑:“吃吧。”

李嫂一脸的窘迫,“对不起小姐,看我年纪大了这记性也不好,忘记了你不吃姜丝。还是许先生细心。”

霍以沫淡笑,轻声安稳李嫂,“没关系。”

眸光转移到许思哲脸上,他的眸光温柔缱绻,心念一动,酸涩涌上,默默的低头用早餐。

照顾自己长大的李嫂都忘记自己不吃姜丝,可是他却还记得。

这就是许思哲,她的许思哲,叫她如何不爱呢!

用过早餐,霍以沫提议陪他在霍家走走,他应该从来都仔细看过霍家的风景。

能够看到她长大的地方,许思哲肯定是欣然同意。

霍家虽然比不上夜园的精致,也比不上景苑的宏观,但胜在幽静,古风古味,这还要追溯到霍渊,他比较喜欢有历史感的东西,所以霍家的一石一木都是古韵十足。

霍以沫小时候很顽皮,经常不午睡,跑到院子里玩,有时候为了防止被佣人找到,她会爬到很高很高的树上,也没人教她,自然而然的就会了。

因此树上鸟窝里的鸟蛋,知了她没少抓。

“我小时不爱穿鞋子,大夏天经常赤脚踩在小石子路上走,又去那棵大树上拿鸟蛋,结果中暑,上吐下泻的。我哥知道后,很生气,一边很凶的骂我,一边吼着佣人叫医生。从那以后我就再不敢不穿鞋子出门,因为每次不穿鞋出门跑被哥哥发现,他都会拿尺子狠狠抽我的脚心!”

霍以沫停下脚步,眸光看向那棵老树,鸟窝依然在那里,可惜鸟儿早已飞走了,大概是每次鸟蛋都被她偷走了的缘故!

许思哲顺着她的眸光看过去,几乎能想象到一个小小的瘦瘦的小女孩如何顽皮的爬上树上。

他的小螃蟹原来从小就这么的可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注意到她,为什么白白浪费了这么多年的时间。

如果早知道有一天我会这样爱你,在你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就会守在你身边,寸步不离。

霍以沫侧目迎上他的目光,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轻笑道:“如果你很早很早就认识我,一定不会喜欢我,毕竟那时候我还是小孩子,你想下手也会有心理障碍。”

“……”似乎是这个道理。

“陪我去祠堂取一样东西!”

“好!”

题外话:

《前妻,偷生一个宝宝》《总裁的豪门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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