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耳朵的兔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十七章 婚礼,点天灯,长耳朵的兔子,吾爱读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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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陈秀才的地方。为了出席这场婚礼,陈秀才专门让磊子去镇上,给他买回一套新衣服,红彤彤的,复古式小马褂,满头银发搭配上这件复古小马褂,让陈秀才古韵十足,充满仙风道骨,就像从古代穿越而来的老神仙,神
采奕奕。
我和磊子也穿着新衣服,一左一右挨着陈秀才,不少村民都向我们投来羡慕的目光。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赶尸匠是一个很低贱的工作,是上不了台面的,但是在这一刻,我充满感受到作为一个赶尸匠的自豪感。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没有人瞧不起谁,尊重都是靠自己的劳动换来的
。
马村长的儿子单名一个飞字,名叫马飞,寓意着一飞冲天的意思。马飞也确实争气,高中毕业后参了军,在军队里表现优异,别看现在年纪才二十多岁,已经是军队里的一个小官,多次获得功勋奖章,前途无量。所以马村长每每提起自己的儿子,都是满脸的骄傲。不管
怎么样,咱们水洼村也算是出了一个当官的,这在农村里,是让左邻右舍非常羡慕的一件事情。
我们入席的时候,新郎官在婚礼现场热情的招呼客人。我看了看这个马飞,长得还真不错,一米八的身高,健朗挺拔,皮肤黝黑,带着浓浓的男人味,跟电视里的那些小鲜肉娘娘腔比较起来,英俊的不止一点半点,尤其是眉宇之间透露出来的军人威严,更是
充满阳刚之气。如果我是女人的话,我也会对面前的这个军营汉子一见钟情。
这场婚礼是一场地地道道的中式婚礼,马飞也穿着复古的新郎服,满脸笑容,还带着一丝腼腆。
婚礼仪式举办的也很热闹,各种环节惹得现场笑声不断。
陈秀才捋着胡子说:“九伢子,磊子,也不知道你俩小子,能不能赶在我还在世的时候,请我喝一顿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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