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耳朵的兔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两百四十二章 猎物,点天灯,长耳朵的兔子,吾爱读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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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下围着五个猎户,年纪都不大,二三十岁的样子,穿着棉衣,背着蛇皮口袋,有人手里拿着猎刀,有人手里握着枪,还有人提着那种自制的弩箭,都是打猎所用的道具。
“哎,还真的是个人呢!”一个脸庞圆滚滚的猎户说,我记得他的声音,他就是刚刚说我是“猪妖”的混蛋。你妹的,自己长得像头猪妖,居然说我是猪妖,不要脸!
“快!快放他下来!”那个举着猎刀的的猎户急切地说道,迅速把猎刀插回腰间。
“哥。在不清楚此人的身份之前,我建议先别急着放走他!”一个戴着瓜皮小帽的瘦个子说,一看那张脸,就是贼精的一个人。
“是呀!”另一个猎户附和道:“荒山野岭的,怎么会冒出一个人来?我们先问清楚,他到底是做什么的?我看他那模样,八成是盗墓的!”
“如果是盗墓贼,那就杀了他!”一个牛高马大的猎户愤恨恨地说,这山里人都憎恨盗墓的人。
先前那个收起猎刀的猎户,跳起来,一个巴掌呼在大个子的脑袋上:“杀了他?!你知道他是谁吗?他是九爷啊!”
“九爷”两个字传进我的耳朵,我心头一喜,谢天谢地,这支打猎的队伍中,竟然还有人认识我。
我的心里突然间觉得倍儿骄傲,树的影人的名,在这大山深处都有人认得我,看来我萧九爷的名号,在湘西这片地儿上,还是比较响亮的嘛!
“九爷,真的是你吗?”那个别着猎刀的猎户,看样子是这里面带头的。
我扭头看着他,一张国字脸,眉毛很浓,长得不算英俊,也不算丑,反正比较普通,我隐约记得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我是小方啊!”那个猎户自报家门,兴奋地说:“前两天,我还去老赵家里帮忙抬棺,还跟你一起喝了半夜的酒呢!”
是了,我就觉着在哪里见过他,原来是前两天老赵家里请来抬棺的小伙子。一看见这个小伙子,我这心里顿觉亲切无比,赶紧跟他说道:“是呀,我是九爷!你……你是不是先把我放下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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