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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莱思:“……”
一句话落地,女仆的面孔中流露出既震惊又难以理解的神色。
她当然不能理解。十九世纪的女性心目中不存在“离婚”这个选项。一个女人一旦走进婚姻,她的一切都要永远与自己的丈夫绑定在一起。不论他贫穷还是富有,高尚还是卑劣,发达还是落魄,生生世世不能分开。
即使有娘家强势、性格果断的女性选择和丈夫分居,她也要顶着“某某夫人”的头衔一辈子。
所以格莱思不理解伯莎的话语,也在情理之中。
但伯莎需要一位帮手。
就算有条件离开,她也不能一人离开,饮食起居、来回跑腿,总是需要一个人协助她。比起重新找个仆人,照顾了她十年的格莱思?普尔显然更为合适。
“我的意思是说,”于是伯莎耐着性子解释道,“如果你的雇主从爱德华?罗切斯特换成我,你会愿意吗?当然了,工资可能会低一点,毕竟我现在不会随时随地发疯了。”
话说到这份上,格莱思才明白伯莎的意思――夫人想离开桑菲尔德庄园!
“夫人……”
格莱思目瞪口呆:“你打算和罗切斯特先生分居?”
岂止是分居呢。但伯莎觉得,现在还是别用她要假死脱身这种计划刺激一名维多利亚时代的传统女性为好。
“这十年来我们相互折磨这么久,”伯莎淡淡道,“你觉得他还能毫无戒心地同我躺在同一张床上吗?”
格莱思回答不上来。
仔细想来也是,留在桑菲尔德庄园又有什么好的?罗切斯特先生的风流债不少,即使伯莎夫人恢复清醒,也没展现出多少温情。而夫人的娘家有钱得很,何必在这种死气沉沉的地方受气。
况且,不是哪个夫人都像伯莎一样,即使是想走,还要带走她的“看护人”。
这么一想,格莱思有些感动。
“我早已没什么亲人,”格莱思说,“在哪儿不是一样呢?跟你走就是了,夫人。”
伯莎闻言很是高兴。
她碰了碰葡萄酒的酒瓶:“为了庆祝我们重见天日,今夜你也得好好喝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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