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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尖锐的声音从殷血歌的影子里传了出来:“血歌,你还小,还没尝过这种极品美味!告诉你,这些自诩为拥有神灵血脉的家伙,他们的心头精血是大补之物,而且美味异常!对我们血妖一族的族人而言,他们的每一滴精血都无比的珍贵!”
殷血歌带起数十条残影,轻盈的随着风向凡卢尔城飘了过去。他一边快速奔走,一边冷声笑道:“我尝过他们的味道!在大柏林城邦的血狱里,我杀死了一个叫做莱特宁的家伙!他同样掌握了雷霆之力,他的血液味道格外鲜美,而且,似乎他的血液让我的生命本源得到了极大的补益。”
八名藏身在阴影中的殷族侯爵惊愕的咕哝了起来。
“莱特宁?大柏林城邦那个叫做‘小雷神’的家伙?他被血歌你干掉了?”
“那家伙的真正实力,怕是直线逼近我殷族伯爵了吧?他是被你干掉的?”
“血歌,我们还是小看了你啊,你潜入大柏林城邦的时候,只是一个稚子!”
几个殷族侯爵七嘴八舌的嘀咕着,他们对于殷血歌这个妖孽的天赋和潜力,突然又多了一份认识。
十几个呼吸的时间,殷血歌闯入了凡卢尔城,他越过一座座建筑,笔直的向桑德尔和芬妮丝所在的位置狂奔而去。沿途不断的有猎杀者冲杀出来,对殷血歌发动突袭,但是殷血歌只是随意挥动血灵剑,一抹瘆人的血光一闪而过,这些猎杀者无不连同兵器一起被一剑撕开。
这血灵剑不愧是殷天绝当年的随身灵兵,经过殷族化血池数百年的温养,他已经变成了一柄顶级的凶煞之物。殷血歌随手一抖,剑锋上喷出的血光就能洒出三米多长,凡是被他击杀的猎杀者,他们体内的所有血液包括他们的灵魂都被瞬间吸干,所有猎杀者都是变成干尸从天空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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