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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太祖、太宗统一五代十国的过程中,留用了大批各国旧官员,使他们保持官位,领取俸禄,但不使掌握实权(只对其中认为可靠者安排一些实际职务);第二,对于宗室、外戚、勋旧,也仅授予高官,优加俸禄,而不给实职。
至真宗时,便把这些措施加以制度化。按照这个制度,一般官员都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有的官还加有“职”的头衔。“官”只是说明他可以领取俸禄,而职才有实际的权力。每个机关彼此互相牵制,“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
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来削弱其权力的,有利于中央集权,有利于社会稳定,但是也加剧了官员的数量。
最后,变成了一个官员身兼数职,或是一个职位几个人担任,不仅是行政效率下降,更是造成了官僚队伍庞大,财政消耗巨大。庆历新政时,范仲淹就想要给官僚队伍瘦身,结果遭到了反噬,悲剧无比。
再也没有人敢于给官僚队伍瘦身,即便是王安石也不敢。长久之下,这形成了冗官。
大量招收流民,盗贼,进入军队,在灾年更是将灾民编入军伍,致使军队数量膨胀。太祖开宝年间,全国有士兵三十七万八千人,其中禁军十九万三千人。而宋仁宗时期,全国有士兵一百二十万九千,其中禁军八十二万六千。而在皇佑初年,军队更是急速增加到一百四十万。没有人敢于给军队瘦身,除非是想要引发兵变。长久之下。这形成了冗兵。
宰相、枢密使一级的高官,每月俸钱三百千(即三百贯),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百两,禄粟月一百石;地方州县官员,大县(万户以上)县令每月二十千,小县县令每月十二千,禄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还有各种补贴,如茶、酒、厨料、薪、蒿、炭、盐诸物以至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伙食费等,数量皆相当可观。宋真宗时外任官员不得携带家属,而家属的赡养费则由官府财政供应,月供米、面、羊等生活用品。此外,还有“公用钱”(即招待费),如节度使兼使相公用钱可高达二万贯,而且上不封顶,“用尽续给,不限年月”。公用钱之外,又有“职田”。诸路职官,各有职田,两京、大藩府四十顷,次藩镇三十五顷,直至边远的小县,尚有七顷。且“外官占田,多逾往制”,由佃户租种,官员坐享其成。
官员高新,固然是优待士大夫的表现,也加剧了财政支出,形成了冗费。
三冗之下,国库的收入很多,可是架不住花钱,往往是出现财政赤字。
可是金军两次南下,固然给宋朝带来大灾难,可是一检查国库收支,竟然发觉节余很大,无形中缓解了“三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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