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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老大不小了,这些年跟郑娟相处的还不错,我也见识了她的人品,既然已经决定了和她相伴一生,这种事情自然要征求下爸的意见!”

上次回家的时候,周志刚正因为周蓉的事情怏怏不乐,叶晨也就没去触他的霉头,这都已经过了好几个月了,叶晨琢磨着他的火气也该消了,所以才会生出旧事重提的想法,最关键的是郑娟母亲那边的时间,真的是不多了。

母亲李素华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叹了口气,开口说道:

“儿孙自有儿孙福,你既然已经打好了主意,那也就不多说什么了,趁着这两天儿有工夫,去商店扯几尺布,帮你们俩絮床棉被。”

“谢谢妈!”叶晨满脸笑容的答道。

这天周志刚忙活了一上午,到了吃饭的时间,正拿着自己的饭盒要去打饭,突然有人叫住了他:

“周师傅,有您的信,上午刚送到的!”

周志刚把饭盒交给了自己的徒弟郭诚,让他去帮自己打饭,然后接过了信,拆开信封,磕磕巴巴的看了起来。

“爸爸

今天给你写这封信,是因为有件事情要征求下您的意见,其实这件事情本该趁着你上次过年回来的时候跟您说的,但是因为你还在惦记着去看姐姐,所以把事情耽误了下来,左思右想,还是决定在信里征求下您的意见。

儿子有了喜欢的姑娘了,名叫郑娟,家就住在咱们跟前儿的太平胡同,她从小是个孤儿,被养母捡回来并且扶养长大,下面还有个双目失明的弟弟,也是被人从小抛弃,被老太太捡回来抚养的,郑娟不论是人品还是长相都没得挑,儿子跟她认识也有几年的时间了,彼此之间也算是知根知底,今天写这封信,就是想征求您的意见,毕竟儿子已经不小了,您要是同意,儿子就开始操持婚礼了。

儿:周秉昆”

叶晨知道周志刚没那么高深的文化,所以跟他写信的时候,一贯都是平铺直述,把基本的意思表达清楚,让他能够看懂就好,今天这封信,算是叶晨这些年来写的最长的一封了。

周志刚看完了信,把信叠好,认真的揣在了怀里,然后就坐在那儿发呆,在光字片儿的这些年,他太清楚太平胡同是什么地方了,如果说光字片儿属于吉春的街(gai)边子,那太平胡同就更加的不堪,因为好歹光字片儿的住户都有个正式的户口,而太平胡同则是以黑户居多。

周志刚能从字里行间看得出自家的老儿子对那个姑娘的喜欢,当他得知这个姑娘是个被人抛弃的孤儿的时候,老爷子的心弦也被拨动了一下,周志刚思考了许久,最后定下了心思。

这时郭诚也帮师父打好了饭菜,看到师父坐在那里愣神,便开口问道

“师父,你这是咋了?秉昆在信里说啥了?”

回过神的周志刚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

“呆会儿吃完饭,帮我往家里去封信,秉昆那小子找到对象了,正张罗着要结婚,来信问我意见呢,我得给他回个信!”

郭诚听到师父这么说,也乐了,一口答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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