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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捡来的,怪可怜的妹子。”她把情况大至说了一遍。

许人杰总的来说还是善良之辈,听了这番遭遇,也觉同情,便摊手道:“好吧,那你就让她这样粘一阵吧,听说乌龟受惊了就会咬着人不松,直到打雷才松手。等打雷时,我来看这孩子会不会松开你的腰。”

“死贫嘴,这种事也拿来贫?”薛红旗怒愤地挥了挥拳头。

当天晚上,华县县令大摆宴席,请李轻水和另外几县的乡勇军头头们胡吃海喝了一顿,朱元璋本想吃完就告辞回白水去,但是华县县令和李轻水两人却不愿放行,说是等总督大人来了好为朱元璋请功。

他们两人强留不放,朱元璋现在伪装的身份也不便拂了他们面子,只好按捺下来,陪他们一起等着。两曰之后,洪承畴的大军终于来到华县西城门外,朱元璋等人迎出城去看,只见这只军阵还真是规模不小,总人数大约在一万至一万五千之间,其中有两千人当属洪承畴的家丁兵,他们的装备极其精良,每一个士兵都披了铁甲,虽然这些铁甲不是鱼鳞甲或者什么全身板甲一类的顶级甲胄,但是重要部位基本上都有铁片保护,要武装这样一只军队出来,耗费不菲,而这样的军队在战场上起码可以对付两万贼众。

古代的军队,甲胄的重要姓要强于兵器,因为兵器不外乎就是那几种,什么矛啊、刀啊、弓啊、弩啊一类的玩意儿,这些东西都有个共同的问题,就是杀伤力有限,一旦碰上铁甲,根本就半点作用都没有。一个穿铁甲的士兵和一个穿鸳鸯战袄(棉甲)的士兵放对时,挨上对方七八刀都没事,反手一刀就能把穿棉甲的给放倒。这也是古代的武将冲锋陷阵,单枪匹马杀得很威风的原因。武将都是全身披鱼鳞甲的,冲进一堆穿布衣的杂兵里面,刀光一闪,人头飞舞,但是杂兵们的刀枪却捅不穿鱼鳞甲……所以,各个朝代的朝廷都明文禁止民间私藏甲胄,却不禁私藏兵器。这种现状直到火器大行其道,才开始改观。

朱元璋看到洪承畴这只两千人的铁甲家丁,终于知道为什么他能走到哪里赢到哪里了,以农民起义军的装备条件,根本就啃不动这样的硬骨头,就算现在的朱元璋军,面对武装到这个地步的军队,也是难以下嘴。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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