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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刑社”这个名字,是段宏时想出来的,很直白,李肆的军队,是要代天行刑,而具体的思想内容,则来自于范晋。

早前翼鸣老道抢先将他们总结出来的东西命名为“天主道”,可这套东西还是太宏观,只适合所谓的知识分子钻研,还没有经过“本地化”修饰,并不适合推广。所以段宏时就将其中的三个相信,以及天道罚行等等偏重人心的内容拆出来,想弄成一套通俗一些的理论。

范晋嚼透后,觉得需要对军人这部分作更多阐述,一直在有意识地扩展这部分的东西,而李肆有了这个想法,范晋就将这些东西整合成型,最终就出来了一套只针对军人的天道理论。

天刑社的章程是一个很精练的逻辑,第一部分讲理论基础,说的就是那三个相信,只是已经被更名为“天人三论”:普天之下,人人平等;谋求富贵为上天赐人之权;谋求富贵而不害人是上天对人之愿。

以天人三论为出发点,第二部分说到具体的思想:为何乾坤倒转,日月无光,人心如豺,哀苦难当。就因为这天道一直受尘世蒙蔽,唯有志士携手守护,才能还天道清朗。而这样的志士代天行刑,不再是常人。

由此得出了三点结论。第一点,守护天道,需以性命为献祭,视己命已归上天。第二点即是天道罚行不罚心,皮肉之下的人心为上天所有,非凡人所能追究。第三点……

第三点结论,行天刑者无数,代天裁决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李肆,其他人都奉他的裁决而行。让李肆很是感慨,他也成了“元首”类别的人物,可这是绝不可少的。

上述内容,由段宏时成文,语句浅显,言必称圣贤,反正类似的道理,古人说得早已通透,信手就拿来用了,跟这个时代看不出什么隔膜,李肆不得不感叹自己老师的修饰功夫,真是深得儒士精髓。话又说回来,天刑社融合了道家的思想之根,墨家的行事之风,同时在章程的后半部分,又体现出李肆所带来的工业社会的诸多特点。

章程后半部分就是对成员的要求,严守秘密是必须的,只在规定的场合、规定的时间才能详细探讨天刑社的事务,除此之外,即便在场所有人都是天刑社成员,都不能随便讨论。

生活和工作的作风,那就是将自己变作一部机械,什么时间做什么,都有明确的规划。而做什么事,都必须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绝不容马虎敷衍,和光同尘。而对待挫折、苦难和伤痛,要铭记自己非寻常人,压制软弱之心,谨记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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