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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孟斯礼的性格,如果不是那过分招摇的长相和高到离谱的智商,甚至没有人会注意到他。
齐烈永远记得那个夏天。
永远记得那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孟斯礼坐在教室里,是如何的眉目温和,如何的笑意平静,又是如何一寸一寸、一点一点,拧断墨西哥毒枭家长子的手,如何玩味地欣赏对方痛苦扭曲的表情。
而这仅仅是因为那位长子动了孟斯礼的一本书。
一本买回来就被他丢在桌上吃灰的书。
在孟斯礼的世界里,他的东西,不容旁人觊觎染指。
被碰过的书,要烧掉,碰书的人,要毁掉。这就是他的法则,任何人事物都不可悖逆。
齐烈想,现在的冯问蓝就是当年的那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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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问蓝任由孟斯礼牵着走在抄手游廊上。
一路上,她都在思考他突然不高兴的原因,并从身上那件不合身的风衣,初步得出结论——嫌她衣冠不整出现在他朋友面前,丢他的脸了。
可是,她火急火燎赶过来,还不是为了他那该死的自尊心吗!
意识到这次并非自己的错后,冯问蓝振作起来,决定拿出新时代女性该有的态度。
第一步就是拒绝上车。
跨过会所大门,冯问蓝便停下脚步,哼哼道:“我晚上吃撑了,要散步消消食。”
说完,也不等孟斯礼回答,径直从他手里扯出被他牵着的衣袖,没打算脱下外套,免得又被某人借题发挥。
孟斯礼没说话,只轻扫了眼空荡荡的手。
空气里还飘散着小姑娘气呼呼的尾音,不同于以往或耍赖或讨好的机灵古怪,倒像每次被他欺负完,控诉他的不知轻重。
真实不加掩饰的情绪是最好的抚慰剂。
孟斯礼不见光的眼底被描上星星点点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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