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敞开的木箱旁,放着那支仿汤普森M1921冲锋枪,金属机构与木质握把枪托的组合在光线里丑陋得幽幽,丑陋得很沉重,丑陋得既危险又张狂。

本来小红缨就是个小胳膊小腿,她还把步伐放得极其小,几乎是一点一点朝那冲锋枪挪,眼神那么纯真,那么清澈,流露着一见钟情般的爱恋,不眨。

这缺德玩意又恋爱了,她曾经爱上过防毒面具,曾经爱上过自行车,不知道她……算不算花心大罗卜?毕竟这是她第一次爱上一支枪。她用过许多枪,她也喜欢枪,可她从未爱上过一支枪,在此刻之前。

静静来在木箱旁,木箱里放着两个五十发弹鼓,两个二十发弹夹,箱子底部还散落着一层子弹,黄灿灿的在她眼里如金。她是含着子弹出生的,只凭一眼,便知道这是点四五口径子弹,跟她那把大眼撸子使用的一模一样;只凭一眼,便估出散落在箱子下的子弹有三百多发。

油包袱脱手坠地,将两只小手在穿着的花袄上抹了又抹,拎起冲锋枪的那一刻,她甚至害羞了,像个淑女,隐约着一种泛光的幼稚美丽!

相信,这支枪也爱上了她,当这支冲锋枪在她的怀里,似乎所有的金属线条看起来都柔和了,温顺得不再像个狂暴武器。如果枪真的有生命,那这支枪必定在幸福着。

油包袱不要了,临时在屋里翻出个布挎兜,塞进一个弹鼓,装进两个弹夹,再把剩余的零散子弹一股脑收进去。挂了满装弹鼓的冲锋枪大概十一二斤沉,这玩意也没个背带,小红缨攥着枪柄单手拎,枪口快要触了地,形象倒是挺嚣张,但感觉偏沉,她这小不点身板不适合,索性把枪歪扛在肩,这就舒服多了。

“此地不可久留!”她对自己说。原计划找个角落搂着油包袱大吃一顿,最后大不了当个委委屈屈的小人质,反正不姓赵,早晚混到结束;现在遇到了真爱,计划就不得不改改,她可没兴趣把冲锋枪临时藏在这事后回来找,哪那么容易回来?

“这枪姑奶奶必须带走!谁都拦不住!”她又对自己说,小眉梢不禁高挑,淑女形象早已灰飞烟灭,原形毕露。如果枪真的有生命,那这支枪现在必定后悔了,听说过遇人不淑,现在发现遇淑也未必淑!一见钟情害死人,日久生情更靠谱。

前院是蒙面贼,前门出不去了;后院是面具鬼,后院也没机会;院墙再高,也高不过梯子,梯子再难找,也拦不住姑奶奶摞箱子,就算是摔掉了牙,照样敢嗖嗖跑!

探头探脑推门出,绕花墙,溜拐角,闪转腾挪贼如老鼠。经验,勇气,敏捷,决心,样样不缺,幸亏她是个丫头片子,幸亏飞檐走壁的轻功是传说,否则她绝对不是个好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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