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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对自己的儿子怕也没有这么好吧!

记得还有一次,记事掾黄远的弟弟不甚骨折,需要金疮药外敷,黄远公事在身,便拆迁一名小吏前去操持,这小吏可倒好,直接扯着一张‘虎皮’,寻到了郡里的医曹掾,医曹掾也是个‘懂事儿’的人,大笔一挥,整整一马车二十坛的金疮药,被趁夜送到了黄远弟弟家中。

那可是二十坛金疮药啊!足够黄远他弟弟用到他十八世孙出生了,听闻,事后黄远弟弟返还了十五坛,余下的被其置换成了金银,私入囊中。

黄远弟弟的这种做法,在官场上,已经算是干净的啦!

我知道,小偷小摸,这都算不上罪大恶极,应大人也不是那种揪着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去折腾人的郡守。

学堂大如官厅,人情大过王法,这道理,我们都懂。

但是,我不喜欢!

大厦可有千间,夜眠只需八尺,人活一世,万千浮华终会散场,你我要那么多钱,又有何用?

我想要的,似乎是一座学堂,整日有郎朗书声不绝于耳的那种;或者是一处庭院,一座看不见院外世界的庭院,院中的小荷老树皆倾耳目,整日就着梅雪谈经,别养精神。

为此,我曾去找过大先生,大先生自不是那寻章摘句的世之腐儒,我对他道明原委后,大先生哈哈一笑,道,“有人喜高山、有人喜大海、有人爱花草、有人意虫鱼,心之所向,皆为所好,你还小,若不想官场斡旋,何不早早抽身呢?倘若有朝一日,真的深陷其中难以自拔,岂不是作茧自缚了?”

“大先生,将来,让三宝接管你的学堂吧!嘿。”

我对大先生挑逗又不失真诚的说。

“去!”大先生打了一下我的脑瓜,含笑轻语,道,“休要抢我的饭碗。”

我纠缠不休,把着大先生的胳膊,撒娇道,“嘿!大先生你就从了晚辈吧,多个人,多份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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