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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灵帝因为不用我刘备,所以朝廷就倾颓了。

哈哈哈。

说实话,灵帝卸磨杀驴这事儿,干的确实太过缺德。

要么其人怎么谥号“灵”呢:乱而不损曰灵,标准的恶谥。

督邮可能忘了,刘备虽然不学无术,之前却是幽州边地的黑老大,手底下盘踞了1大批杀人越货的亡命徒。

刘备在涿郡当“坐寇”,是靠出卖手下弟兄的血和命,榨取当地百姓的资源。

刘备的成长史,就是土匪黑帮的发家史。

黑帮的核心规矩就是“血酬”。

即:

我这条命能交换多少资源,值多少银钱。

这是挣扎在生死线上的法外流民们、信奉的真理。

换句话说:

我刘备这个安喜尉是靠血换来的。

你督邮想从我头上夺走,你就也得留下血的代价。

在资源瓜分完毕的社会格局中,维持生存的底线是1条血线。突破血线,必定导致流血。--《血酬定律》

突破了刘备的血线,督邮就倒霉了。

(备)直入缚督邮,杖2百,解绶系其颈著马枊,弃官亡命。--《蜀书2》

杖2百。

云某只能把陈寿的记载,理解为“替先主隐恶”的曲笔。

明清时代,廷杖2十即可立毙杖下。

刘备杖督邮2百,肯定是打烂了,彻底血肉模糊,人畜不辨。

这也和后文的“弃官亡命”相呼应。

诸君可能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备要怒杖督邮,这与其“仁君形象”严重冲突。

刘备怒杖督邮,结合时间背景看,恰恰源自其“黑道立场”与“血酬思维”。

中平4年(187),刘备就是个满身江湖气、刚被朝廷招安的边地黑老大,为了这么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儿(县尉)还险些死在战场(中创阳死)。

你督邮想拿走我用血换来的东西,我就要你付出血的代价。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这,便是刘备“枭雄之名”的始源。

真实的刘备,快意恩仇、侠气纵横,比小说里动不动便哭鼻子的窝囊废,强了不知凡几。

昔日,周瑜有言:刘备以枭雄之姿,而有关羽、张飞熊虎之将,必非久屈为人用者。

鲁肃亦曾道:刘备,天下枭雄。

6逊夷陵之战大叹:刘备天下知名,曹操所惮。

东吴3督,对刘备评价若此,窥豹1斑,可知全貌。

3子虽贤,却不及魏武风流,1语成谶:

“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中平4年,冀州中山国安喜县县衙,狼藉1片,遍地血污。

虚岁2十7岁的刘备,杖死督邮,弃官亡命,开启了自己波澜壮阔的传奇人生。

这,便是刘备的发家史。

何其快哉!

以陈寿先生赞语结尾:

先主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盖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焉。

哈哈,刘邦,刘备,都是出身于市井、却终成帝业之英雄人物!

下午有会,所以更新晚了。

咳咳…1会儿有酒局…

咳咳…明儿晚上还有酒局…

所以,云某争取11点前上传第2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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