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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令转为都督,是明显的升迁,但孙策却视之为“复屈小职”,这只能说明1点,即职务的“背书主体”不1致。
简言之,宛陵令来自袁术授予,而吕范欲弃此官,改投孙策麾下,充当孙策门下的都督。
注意:跟随孙策渡江的将领,有许多曾复归于袁术麾下。
例如周瑜在东渡战役结束后曾返回寿春,担任袁术所署居巢长,事见《周瑜传》;
孙策族兄孙香始终未曾抛弃袁术,最终殉难于寿春,见《孙贲传》注引《江表传》;
文多不载。
彼时袁术是左将军、扬州牧,孙策不过是1介杂号校尉(按《孙讨逆传》,汉廷授予孙策的职务为“怀义校尉”),双方在政治声望、职官位阶上判若云泥。
且彼时孙策在名义上仍依附于袁术,佐证便是《后汉书》记录孙策东渡时,照例称其为“袁术(部)将”。
是岁,扬州刺史刘繇与袁术将孙策战于曲阿,繇军败绩,孙策遂据江东。--《后汉书献帝纪》
关于吕范的职务变迁问题,《吴书》中的反常线索非止1处。
比如《范传》记录传主跟随孙策东渡时,便写作“(吕范)下小丹杨、湖孰,领湖孰相……后领宛陵令,讨破丹杨贼”。
按此,则吕范先“领湖孰相”,后“领宛陵令”,这又悖于常理。
因为湖孰是县(隶属丹阳郡),按制度应设令、长;
而“(国)相”与郡守平级,是郡国1级的长官,因此本不应出现“湖孰相”这种怪异头衔。
更何况国相秩阶2千石,县令秩阶6百石,先为国相,后为县令,这对吕范而言岂不是1种巨大的侮辱?
合理的解释,便是吕范的“湖孰相”是孙策自置,拔县为国。
这便如曹操分割兖州泰山设“嬴郡”,以糜竺为太守;
分割徐州下邳设“东城(郡)”,以陈登为太守,皆属乱世从权之计。
上述诸郡、国亦旋设旋废,不见后续记载。
曹公表(糜)竺领嬴郡太守,竺弟(糜)芳为彭城相,皆去官,随先主周旋。--《蜀书糜竺传》
贼望火惊溃,(陈)登勒兵追奔,斩首万级。迁登为东城太守。--《先贤行状》
至于后文提到的“宛陵令”则无疑来自袁术授予。
换言之,《吴书》在记录吕范早期事迹时,其实混淆(或者刻意模糊)了传主的职官来源,将孙策所署、与袁术所署的官职不加区分地、按时间顺序罗列记述。
了解到以上背景,便可理解《吴书》、《江表传》为何会对吕范出任“都督”的事件存在相异描述。
按彼时环境,袁术4世3公,名震天下;
孙策则是瓜农之后,寂寂无闻(《宋书》、《异苑》皆记载孙坚之父祖“种瓜为业”);
吕范接受袁术任免,法理上确实强于投效孙策麾下。
因此孙策才会对吕范说“卿既士大夫,岂宜复屈小职”,吕范则回应称“今舍本土而托将军者,非为妻子也,欲济世务”。
(吕)范曰:“不然。今舍本土而托将军(指孙策)者,非为妻子也,欲济世务。犹同舟涉海,1事不牢,即俱受其败。此亦范计,非但将军也。”--《江表传》
此处的“舍本土”1语双关,其1是指远离故土(汝南),其2是指抛弃故主(袁术)。
尤其考虑到吕范与袁术均出身豫州汝南,有“乡里”之亲,那么这1改换门庭的行径无疑会获得孙策更大的感激与宠待。
吕范字子衡,汝南细阳人。--《吴书吕范传》
袁术字公路,汝南汝阳人。--《后汉书袁术传》
至于“欲济世务”则隐含了攀龙附凤的心态,即通过依附彼时的新生军阀,获得更大的政治回报。
理由显见:相比于投效孙策,吕范在老牌军阀袁术麾下不可能获得更高的地位与更大的前景,其核心逻辑与周瑜所谓的“烈士攀龙附凤驰骛之秋”是1致的。
(周)瑜谓(鲁)肃曰:“……今主人(孙权)亲贤贵士……必兴于东南,推步事势,当其历数。终构帝基,以协天符,是烈士攀龙附凤驰骛之秋。”--《吴书鲁肃传》
吕范对其“攀龙附凤”的心思亦不加遮掩,承认“此亦范计,非但将军也”,于是“(孙)策笑,无以答”,遂“委以众事”。
从君臣双方的坦诚表现来看,孙权对吕范“忠笃亮直”的评价可谓精辟。
吕范弃袁术、归孙策,虽然目的不够单纯,但对自身的功利之心毫不掩饰,据实以告,至少担得起磊落2字。
下1章,咱们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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