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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旭也被拉着作陪。

他到很喜欢和自家娘子出门,两个人能凑在一起,去哪儿他都高兴。

两个人全换上轻便的衣服,看起来就和普普通通的小夫妻一样,打扮很低调,坐的车也只是一辆普普通通的原木马车,上面连漆都没有上。

拉扯的也不是马,而是一头还算健硕的驴。

京城说大它很大,可说小它也很小,要是红尘他们穿戴平常的衣物,再坐常坐的马车,出门之后恐怕没一会儿就被认出来,说不定会碰上什么麻烦。

如今新天子登基,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新天子是从外头冒出来的‘野人’,即便进了京城之后有那么几个交好的官员,也有一些老臣和他关系不错,但真正的铁杆还真不算多,知道他脾气的人也少,一帮臣子们怎能不知君?就是想颂圣,拍拍圣人的马屁,也得知道圣人的脾气才好,要不一不小心给拍到马腿上,岂不是冤枉!

红尘就成了香饽饽,荣安郡主算得上如今最了解圣上的人,和圣上的关系也是真密切,前阵子也就罢了,先帝驾崩不久,不好出门交际,如今大家伙却是摩拳擦掌,个顶个都想和荣安郡主拉拉关系。

街上人流如织,小商小贩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看来皇位更替并没有影响老百姓们的生活。

也是,小老百姓们哪里在乎上面那把椅子上坐的究竟是哪个?只要皇帝别有事没事地乱加赋税,让他们的日子能过得下去,别管谁当这个万岁,他们也都愿意呼一声明君圣主。

红尘隔着车窗,看到外头一街的胭脂水粉,精巧首饰,也来了兴致,大约是前阵子为先帝服丧,老百姓们也不能衣红,不能戴鲜亮的首饰,把大家都给憋得够呛,这阵子街边卖胭脂水粉一类的生意都特别好,卖的也多。

其中有几个小摊子上的珠花就特别精巧,看起来比真花还鲜艳漂亮。

红尘取了一个小小的,只有拇指大小,连着枝叶都有的梅花别在发鬓间。

林旭一笑,点头称赞:“人比花娇。”

“这种破烂东西怎么能衬得起小娘子的美貌?”

红尘刚想说话,旁边就有人轻佻地喊了一嗓子。

林旭失笑,一转头就看到一个矮矮胖胖,皮肤黝黑,偏偏还穿了一身大红的衣裳,手里拿着把折扇的男人。

这男人一眼都没看林旭,直愣愣地看着红尘,努力挺直了胸脯,做出一副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模样。

要不是他长得实在欠佳,又有点儿流口水的猪哥儿相,恐怕还真有那么点儿风流公子的做派。

不过,这人可不觉得自己猪哥儿,反而自我感觉很良好,上上下下,跟称量猪肉似的瞧着红尘,吞了口口水:“小娘子,小美人,你跟哥哥我走吧,保证你下半辈子吃香喝辣,要什么有什么,有享不尽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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