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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他喜欢,我就做,无论俗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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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们想说这是不是有点俗,实际上,还真俗,但是,他喜欢,那我就去做。”

“我靠,这句帅,我拿个本记下来...”格子是真激动了,小乐现在简直是摇滚女青年附体啊,这不是她们打击乐的精神吗?

“好看...但是...”童童吞了吞口水。

“你以后演出的时候,这可是特写啊特写!“格子有点小激动。

指挥家时这只手不握棒,但是却负责音乐表情什么时候跟进乐器,经常会给到特写,小提琴就更不要说了,必然是会放大,还放在带婚戒的手指上,这特喵的真滴好咩?

小乐当初可是把于百顺雪藏那么多年,直到结婚时同学们才知道,人家那哥不是亲哥是情哥。

突然就这么得瑟,这真不像她。

把手弄的不能沾水,真滴不素为了逃避功课咩?

“我不偷懒的,我决定这几天跟着顺哥去看球赛,NBA的总决赛,再加几场橄榄球的,看一圈手就能沾水了,再抽两天让顺哥带我去水上公园,感受一下最高的那个水上滑梯,跳伞来不及了,明年吧。”

“你疯了?”连格子都能问出这样的话,可见小乐是真不正常了。

童童干脆都怀疑她妈是不是又回来了,没附体自己跑小乐身上作去了?

“这些你能玩吗?”

“就是要特写,我就是要全世界都知道我男人是谁,我就是要把自己所有的荣誉都分给他。”因为,我就是他的,他也是我的。

她妈把她带走的事提示她了。

就因为她太低调,委屈了顺哥,不但父母看不上他,学校里好多人都不知道她结婚了,学校里经常有人追,虽然她都婉拒了,可还是挡不住那前赴后继的。

婚戒是没办法带的,她经常要练琴。

就是要告诉所有人,爱他,想把他带到自己的血液里,在她最重要的东西上,镌刻上他的名字,然后让所有人都知道,她男人多优秀。

“可以,只要做好安保措施没问题的,我觉得自己太缺少刺激了,没激情,离奥运会也不远了,我得找点饱满的感情去。”

“你不是最爱惜自己手的吗?”自行车都不骑的人,突然玩起了极限?还敢在手指上搞纹绣?

“我还是爱我的手,我最爱的人在我的手上,我会更加爱惜它。”

小乐举起左手,无名指的位置上有一个小小的,非常精致且充满了艺术气息的图案,是个抽象的S。

“漂亮吗?”看着有些神秘图腾的感觉,不浮夸,普通人弄在这个地方,不留意是看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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