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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走了,这几日不要离开缙京,本官随时会找你问话。”
王科磕了个头,拿上赏银便离开了。
曹世对杜昙昼说:“看来那无头尸还真有可能是唐达,你们不是还抓回来一个男人吗?他会不会就是凶手?”
“他不是凶手,就连唐达也不是在客房里被杀的。”杜昙昼分析:“砍头而亡的人,会从脖颈处喷出大量鲜血,我们赶到时,客房内并无大量血迹,虽然唐达脖子断口处仍在淌血,但只流了那么一点血,足以证明,他是死了一段时间以后,才被转移到客房里的,而那个被我们抓回来的人,身上干干净净,半点血渍都没有。”
“那他为什么会在那里?”
杜昙昼思忖道:“这也是我想要弄明白的地方。”
莫迟被人带上正堂,见到杜昙昼不看也不跪,垂眸站在堂下。
杜昙昼冷声道:“报上名来。”
“莫——”莫迟停顿片刻,道:“莫迟。”
“什么地方人?家住何处?以何为生?”
“毓州人,居无定所,无以为生。”
杜昙昼:“毓州?毓州地处西北,距京城千里之遥,你来缙京做什么?”
莫迟想了想,说:“来凑热闹。”
“放肆!”曹世厉声斥道:“身为嫌犯,见到临台侍郎非但不跪,还敢口出戏言?简直胆大妄为!”
曹世气得口沫飞溅,莫迟就跟没听见似的,连眼皮都没多眨一下。
杜昙昼锐利的眼神把莫迟由上打量到下,这个人年纪很轻,最多不过二十岁出头,身材高挑,纤瘦修长,五官清秀,肤色对于男子来说过于白皙。
他的头发以一根布条系于脑后,身上穿的是最常见的青色布衣,腰间没有挂任何装饰,只斜斜插了一根烟管。
除了清俊的样貌,这个叫莫迟的年轻人走在街上,和京中其他平民男子没有任何区别。
但杜昙昼还记得他在客栈里见到的那一幕。
那时抓捕他的翊卫被他打掉了刀,横刀掉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可他并没有捡起,而且杜昙昼看得出来,面对几人的围捕,他没有使出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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