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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爱之道途还叫兽之道途的时候,兽主也同样有着这样的能力。

祂曾创造至少百种兽群——最初的二十种汇聚心血,被称为“贵种”;中间不计其数的奇形怪状,被称为“劣种”,最后的二十种则干脆是对已有种族的模仿。如今这些创生的种族已然十不存一,但仍有少数种族保持存续。

——南方大陆,就是兽主的“培养皿”。

他将自己的诸多造物全都堆在了一起。而在“禁果”之后,他们就彻底失控了。在极为混乱的百年过后,各自占据了一块地盘。

因为在低等级超凡者们的冷兵器战斗中,体格往往对战斗力起决定性的作用。巨魔与地精的身高差距接近五倍,地精反抗巨魔的可能性比人类反抗巨人还要小。但是地精们很聪明,所以被巨魔们招为奴隶……如今的巨魔语以及各种祭祀规程,都来自于地精的创造。

很快,这些更加聪明而狡诈的地精就学会了航海术。

他们逃离了被巨魔控制的南方大陆,散开到了各片大陆。靠着经商、研究,以及偷窃、模仿其他种族的技艺,地精很快就成长了起来,变成了不可忽视的种族。

最重要的是,地精与巨魔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的血统感染力很强。

无论混什么血、无论男女,地精生下的孩子都是地精,巨魔生下的孩子都是巨魔。往往需要八九代连续的血统浸染,才有可能渐渐钝化一些他们的种族特征。

而这种显而易见的种族共性,让分散到世界各地的地精变得异常团结。

按理来说,巨魔算是巨人的优化版。兽主特地缩减了体型,强化了巨魔的生命力、来让他们不会互相争夺食物。

可被优化过的巨魔却走上了与原型巨人完全不同的另一条路……摆烂。

正因为他们体格强大、皮肤粗糙、生命力强到断头都不一定会死、徒手能击杀野外环境的全部野兽、无视大多数毒素、天生精通“巫术”与“诅咒”。巨魔们基本免疫大多数疾病,因此连雨水都不恐惧、蚊虫更无法咬破他们的皮肤。而这样可怕的种族居然是大规模群居的。

如此强大的种族在肥沃的热带雨林之中,不可能有任何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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