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晚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十一章 母子相认,替嫁新娘:钱妻要出逃,素晚,吾爱读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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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咋知道!”陶菀显然也感觉到面前的人对她们起了防备之心,“要是知道,我就不会失忆了!”

寄之的眉头蹙的更加紧:“你们先去把脸上的脏东西洗了!”

看来只能这样了!陶菀耸了耸肩膀。

在萧百二人随着丫环出去的时候,离歌询问道:“那么小翠呢?”

二人停下脚步,回过身望着离歌,异口同声:“小翠留在少林寺中。”怕他不相信,萧百又补充了一句,“她是三师叔的女儿!”

这连念歌都惊讶了,三师叔竟然有女儿?女儿还是哥哥经常提起的那个小女人,原来和尚真得是可以破戒,他终于可以不用为吃荤菜而愧疚佛祖了,反正三师叔犯得戒比他多!

约莫半个时辰,陶菀二人换了身干净的衣裳,脸上的妆也洗去了,露出的便是她们原有的容颜,陶菀感觉到那厚厚的一层东西去除,整张脸都好似能够呼吸到新鲜的气息,让她的脸很是舒服,她揉搓了下脸,真爽啊!

念歌这回算是看清楚她脸上那朵朵盛开的桃花了,欢呼地叫唤着:“娘亲!”哥哥果然没有骗他,只要留在这儿,便能够找到娘亲,如今他真得找到娘亲了。

陶菀张开手将他抱在了怀里,第一个反应就是好沉啊,这小肉球究竟是吃了多少东西,长得这么肥,难不成也和那酒肉和尚长年会吃肉吗?第二反应就是见到这个小肉球她的心是那么兴奋,那么激动,本以为没有亲手照料过,会显得比较生疏,没想到他和她还是很亲近,而她也很想好好的疼爱他。

“你怎么跟个小肉球一样呢?”陶菀单手抱着她,一手刮了下他的小鼻子。

小肉球扯开嘴角笑着说:“因为念歌爱吃肉肉!”

陶菀嘴角抽动了起来,当真是和酒肉和尚一样,不过这样也好,小孩子就是要多吃点,这么胖嘟嘟的挺可爱,抱着摸着手感也挺好!

寄之一直都未去打扰她们亲近,只是捧着茶盏望着面前的女子脸上扬着的笑容,他有点相信她真得是陶菀。

这时候,离歌也凑了上来:“夫人姐姐,你还记得我吗?”

陶菀望着身边这个和自己都快差不多高的人儿,微微摇摇头,但随后说道:“离歌,谢谢你。终会有一天我能够记起你。”

离歌微微有些失望,但很快轻轻一笑,他也相信她能够记起来,不过不记起来也没事,因为现在她就能够记住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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