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之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三十二章 杀死洛秋夜,篮球,人生,冯之音,吾爱读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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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约27、8岁的年纪,肤白如玉,目若晚星,一头光滑而柔软的乌黑秀发长可及臀,假如冯筝见到这一幕肯定会惊讶不已,因为这个女人的脸几乎跟北庭挽歌一模一样。

其实,她就是挽歌本人。

“不喝了吧,我有点累了。”挽歌说。

跟“篮球,人生”游戏里相比,似乎岁月并未在这张脸上留下什么残忍的印记,无论是游戏里那个17、8岁爱穿素雅连衣长裙的少女,还是现在这身鱼尾下摆的黑色礼服的年轻女子,都美的令人心醉。

侍者微笑着再次劝说:“尊敬的小姐,这瓶01年的康帝是金先生特地从千杯宠公司高价订购的,普通人一辈子恐怕也没福气尝上哪怕一口,今天气氛这么好,不如……”

挽歌:“我累了。”

侍者无奈的望向美丽女子对面的那个男人,男人正是他提到过的金先生,能两个人开01年康帝的自然身份非富即贵,哪怕连米其林三星餐厅也要供起来伺候的水平。

只是这位金先生的形象实在有些……平凡,不到30岁的年纪,微胖,身上价格不菲的西装被压得褶皱而窝囊,白色衬衫袖口是随意挽起来的,胸口还有汤汁溅上的污渍,他的个子不高,恐怕比1.67m的挽歌还矮一点点,体重却可能有两个挽歌加起来差不多,凸出的肚腩,驼着背,垂着肩,再看他的脸,塌鼻梁却朝天鼻,三角眼还八字形,眉毛淡淡的不仔细都看不清,两腮上长满疙疙瘩瘩的粉刺。

此刻他蜷缩在讲究的西式餐椅中,也不知是对用餐环境还是什么其他原因,表情充斥着不适感,望向挽歌的眼神明明是宠溺的,但配上他猥琐的颜值总令人与油腻联系到一起。

侍者:“金先生,请问这瓶康帝……还开么?”

金先生顿时显得无比紧张,让侍者劝挽歌喝酒是他早就安排好的步骤,因为每当他跟挽歌说话都会紧张,每当紧张他就不自觉的咬手指甲。

“喝……喝点吧,千、千杯宠的,挺贵的。”金先生的声音有些尖,甚至尖的有些刺耳,更刺耳的还有他咬指甲的“咯吱咯吱”声。

挽歌:“我想回家。”

金先生:“回家玩游戏么?”

挽歌:“嗯。”

“咔嚓”金先生怕不是一口把指甲咬喘了吧,他尖锐的声音变的颤抖:“去游戏里……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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