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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尔斯的传球属性毋容置疑肯定也被修改成满值的,要是参加NBA全明星技巧大赛,想把球传进比赛要求的那些洞孔中,他用直传、击地、哪怕背传、胯下估计都百传百中,连洞边儿都碰不到。我们可以把这个理解为基本功,百传百中、指哪儿打哪儿的传球基本功。

另外铁尔斯可绝非仅仅把自己的基本功调成满值,他甚至拥有所有史诗级和超级球星的球星模仿特技,单论传球这一项,魔术师的、斯托克顿的、纳什的、基德的、保罗的、手枪马拉维奇的、白巧克力威廉姆斯的,甚至朱葛亮所拥有的约基奇约老师的那叫一个应有尽有,但问题来了,铁尔斯过去没打过篮球,不明白篮球战术和跑位的基本道理,所以他看不见任何一个队友跑出的空位,也看不到任何一次传球的机会。

相对而言,传球永远是比单打更难的一项技术,

首先你要能读懂敌我双方的战术;

其次你跟队友们还得有足够的默契和信任;

最后,当你已经读懂了对方的防守战术,还要控制住自己得分的欲望把球传给位置更好的队友,你得学会无私。

所以传球远不如单打带来的满足感强烈,起码对铁尔斯是这样认为的,尤其在迎着仇人冯筝连得44分后更是如此。于是在短暂的登场生涯里,铁尔斯的一帆风顺使他彻底抛弃了给队友传球的意愿,而且接下来与聚友决战只剩短短不到一节,肯定不够让一名新手小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学会该怎样传球,嗯……这也可以说是冯筝通过培养其另类的信心,给铁尔斯对篮球的理解挖下了一个深深的大坑,他已经自我切断了与队友们之间的联系,只肯打,也只会打一个人的篮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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