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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稚看着那捆蹄子笑问:“可是那宋家新妇又挑食了?”

刘三朗声:“可不是嘛!林郎君说得分毫不差。那宋家新妇也不爱吃这猪蹄子……”

没关系。宋家新媳妇儿不爱吃不要紧,他爱吃!

这时候人吃猪蹄吃得很含蓄,无论寒食节的冻姜豉还是寒冬腊月的水晶脍,都是把猪蹄切碎了混在肉汁里,做成皮冻来吃,“闻其味不见其形”,颇文雅。

但林稚却觉得,这样的吃法好虽好,就是少了点猪蹄那种活色生香的诱惑。

切成小块的新鲜猪蹄,用浓油赤酱的料汁慢火红烧,亮晶晶、颤巍巍的胶原蛋白,有股淡淡的酱糖香,口感浓郁,入口即化。

林稚舔舔嘴唇,去做红烧猪蹄了。

七皇子再次大驾光临时,他刚炒好糖色,听到外面兵戈铿锵的声音,就知道那位爱吃爱玩的贵客又来了。

想起对方上次临走前那句“我还会再来的”,真是和灰太狼一样讲守信用。

好是好,就是每次来时的动静都大了点,害得其他食客都不敢进来……

同样是贵客,林稚又想起孟琼舟。瞧瞧人家孟少卿,每次来都悄没声的,恨不得只让他一个人知道才好。

吐槽完毕,林稚去招待外面嗷嗷待哺的少年,“殿下想吃些什么?今日有新菜焖蹄子,一会儿就好。”

七皇子含羞带怯地点点头,“那便吃这个好了。”

红烧猪蹄的香味慢慢飘出来,林稚倒很沉静,七皇子却先和他搭话了,“店主郎君做食店生意多久了?”

林稚想了想,从春天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三个季节了。

“还不到一年。”七皇子道,“能得饕先生如此大力褒扬,店主郎君着实很有天赋。”

说起来,他还没见过饕先生给他打的广告,“不知饕先生在信中是如何说的?”

也是巧,七皇子竟随身带着这美食软文,从怀中掏出来给林稚看。

林稚握着那淡黄微脆的纸张,打开一看,一列排比句落入眼中。

“今于林氏酒楼食砂釜鲜粥,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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