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二真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十四章 好闺蜜,猎婚守则,犯二真人,吾爱读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帮忙?帮什么忙?你先说说看。”

“简单啦,对你而言是小case啦,就是周末帮我做饭。”

“做饭?你家不是请了阿姨吗?怎么要我给你做饭?”

“不是啦,不是给我做饭,是我之前在戚少爷面前夸下了海口,说请我那一帮子朋友们一起吃饭,还说不许让阿姨做,也不许叫外卖或者在饭店吃,所以我就想到你啦,你可是我所有好朋友中厨艺最好的,拜托你啦……”

……

苏瑾瑾的好友宋之月家里开了个规模不小的公司,家境富裕,而且据说她小叔叔在省政府的职务可不低,在官场上很有几分颜面。

而且宋之月本身也颜值很高,貌美如花,楚楚动人,长得一副惹人怜爱,欲语还休的样子。

这种很容易激起男人保护欲的小白花容貌可是很受男生的欢迎的,再加上宋之乐衣品好,很会突出自己的优势,所以宋之月的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

说来苏瑾瑾和宋之月的缘分还挺狗血的,苏瑾瑾和宋之月两人是高中校友,宋之月比苏瑾瑾矮一个年级。

本来高中时两人在学校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互相根本都不认识。

苏瑾瑾是跟随调动的苏爸爸初中时从县里来到市里定居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历史小说相关阅读More+

缘起之相思债

虞歌爱吃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