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刑事犯罪科 第167节
众所周知,莫说是眼前这一座历朝历代存活下来的皇城,就是寻常中等府衙,都会有设有专门的陶土砖石所修砌的福寿坑。
福寿坑对于府衙都城的存在,就是为将街道上的骡马粪便,和人的粪便等一一经由排水官道收集集中处理,避免道路上积攒粪便的恶臭,常人被传染后疾病和虫疾传染,但私下收集屎尿进行二次处理却也是官府常有的困扰。
袁家庄石灰窑当时为何要花钱专门大肆接手这类麻烦的福寿沟积液,最后这些东西的流通去向到底是哪里,原是一桩怪事。
因往常只有些外城的农家佃户才需要这些福寿沟积液制作根肥。
好好的一个烧窑厂收集了大批量的积液过去,倒是令人想不通到底是要作何用处。
本朝有规定,这类石灰窑小作坊,由屋主提供火石文书向督办属和工部缴纳炼制税务就可开炉烧制。
其余究竟是谁开设,并不需要详细提供窑主名姓。
这使得小作坊背后藏有一主,二主,三主的乱象异常频繁。
若是有何有心人想在此基础上做些什么手脚,简直再容易不过。
而石灰的原料本就是源于烧石灰,石灰又分生石灰和熟石灰,因此烧制石灰本身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所以需要控制烧制量,在过去四五年间,能找到的府衙开窑档案中,看似平常袁家庄石灰窑也发生过三次烧石事故。
而其二,就是在开窑的这三次并不引外界注意的事故后,仅有的数位有记录受害者在事后就医时,都出现了头晕,恶心,想吐以及记忆力都暂时丧失的后遗症。
这一极其相似的后遗症,听上去就很反常。
因这听上去又不是什么受了什么外伤,或是害病所致的,只是这些人或多或少都在袁家庄石灰窑呆了过长的时间,事后离开也都恢复了健康,但怎么只是在窑厂附近烧制石灰石就出现了这样的事呢。
尤其,一般的石灰窑厂如果根据工部所制定的定量去烧制石灰,本身是不会出事的,所以这一遭之后,工部也曾派人去此事,却并没查出什么结果。
可就是这三次实际也并没有特别大动静的事故。
此刻,当傅玉和段鸮二人再从这三起和袁家庄石灰窑有关的事故出发去追寻线索,就能发现这三起分别发生在新帝初年,新帝二年,和一个月前的明火事故,都有两个奇怪的相似点。
那就是,这些案子中也提到了两件事——即一,袁家庄石灰窑在发生小面积私人事故前,有曾有私自收集过京中数个福寿坑中屎尿积液发酵的先例。
福寿坑是什么?
这其实就是指的就是顺天府街道中大大小小的排污地下沟渠和排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