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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的可憎之处在于,胆子往往很大。

比如只有一个人的时候,让他去袭警,他是万万不敢的,可若是纠集了一群人,那便没有什么不敢做的。

但乌合之众也有可爱之处,一群处于低智商水平的人所构建的群体智慧,总是蠢得惊人。

比如现在,闫思弦语重心长地对门外喊道:“你们可想清楚!警察快来了!袭警不是闹着玩的,别被个别人带跑偏了!”

这句话成功将门外的乌合之众分割成了两个阵营。

个别人和大多数。

个别人为了稳定军心,大声叫嚷着。

“别听他的!他骗咱们呢!”

“把他们救出来!好好收拾一顿!”

……

大多数人已经萌生了退意。他们就是再傻,也能算过一笔账来:为一件不明状况的事坐牢,不值得。但碍于哥们义气,他们不能退缩。

毕竟,混社会靠的是口碑,认怂,尤其是当众认怂,以后还怎么混?

所以,大部分人选择硬撑着。

硬撑的结果就是,混混们虽然还杵在门口不肯退却,但撞门的力道和频率明显降低了,一些一开始叫得很凶的人,此刻叫声依旧不减,但撞门的时候不过象征性地把自己砸在门板上,动作夸张。

仅限动作夸张而已。

“警察!警察来了!”

不知谁喊了一声。

有那么一两秒,火锅店完全安静了下来。于是众人真真切切地听到,确实有警笛声。

“走走走!”

“快上车!”

一群人呼呼啦啦地离开,跑得要多快有多块。

路人看到了十分荒诞的一幕。

十几个手持棍棒的人,被一男二女三名手无寸铁的青年追得满大街跑。

吴端倒是没跟他们一起追,他蹲在火锅店大堂里,查看那个被闫思弦用热汤烫伤的倒霉蛋的伤势。他显然是这些人的头儿,可逃跑时竟没有一个人将他扶起带走。

不久,追出去的三人回来了,貂芳喘着大气也蹲了下来。只见刚才还在打滚的倒霉蛋已经昏了过去。

“塑料兄弟情,说的就是这帮人吧。”貂芳道,“还好,烫伤不严重。闫队泼他的时候,他拿手挡了一下——这不,装酷用的皮手套管了大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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