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九十五章 吾王,赐予我力量,狩魔神探,狂笑,吾爱读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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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溪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去供养的金蚕王蛊,就身处在她的右小腿之中。这曾经一瞬间花光了十三5万绩效点的神物,也曾经救过林溪的性命。林溪曾经尝试过唤醒它,但每次都无法与它的节奏同步,虽然都在一具躯体下,但就像在两个世界一样。

不过现在,林溪已经别无选择,她没有十三那种变态的老师,从小就教她该如何去狩魔的正统训练,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给天阶的狩魔武装去开光,更别说金蚕王蛊按照他们的话说,是天神的宠物,妥妥的天阶狩魔武装。

林溪唯一懂的就是,不管是人还是神,都会本能的想活下去。

“喂,瞌睡虫,你还想在我的身体里睡上多久?我知道你听得见我的声音,就像我听得见你的心跳一样。作为我生命最后的陪葬者,回答我……”林溪闭上了眼睛,用心脏对另一个心脏呼唤着。

“人类,什么东西让你狂妄的以为可以和吾王同死?你的生命之是刹那,而吾王则是永恒。”金蚕王用一个苍老的声音回答着林溪的发言,林溪不知道的是,逗餮仙子的本质让他的魂格和常人就有着区别,正是这种异样才让金蚕王觉得有资格和他说上两句,但也仅限于此。

“我尊敬的王,你或许是永恒,但沉睡不能算是活着吧?不管吾王有多厉害,你依然只是天阶狩魔武装,你需要媒介来彰显你的神力。现在你有两条路,要么让我这无名小卒拥有你的神力,要么跟我一起被面前这丑陋的怪物吃掉,让它当你的媒介。

你喜欢哪一种?”

“吾王乃上古神虫的金蚕王,与神同级,怎可沦为邪魔果腹之物?”金蚕王高贵的血统不容许被如此玷污,想当初在阿蕾身处的苗疆蛊寨里,它也是被视为神明般供奉,“也罢,我可暂借力量于你,让你离开这是非之地。”

“吾王,您如此高贵的身份,怎可背负落荒而逃的污名?面前的小妖都敢羞辱你的仆人了,正所谓打狗也要看主人,他不给我面子,就等于不给你面子。”林溪将自己的位置摆得无比低下,更是让一套马屁拍得金蚕王无懈可击。

“小婢说来颇有一番道理,你的意思是……将它形神俱灭?”金蚕王自然给林溪的身份定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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