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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雏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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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喜又卸下一桩心思,连连点头。

刘恒昌文武双全,不但有一身好武艺,也写得一笔好字。

李天喜在一旁研墨,刘恒昌提笔落墨,犹如龙走飞蛇,很快写了一封厚厚的信,令人送去李家。

……

“启禀郡主,刘统领写了一封信,让人送去李家了。”

刘恒昌笑了一笑,伸手拍了拍李天喜的肩膀:“放心吧,我都替你打算好了。先写一封信给你爹,等你爹点头同意了,你再收徒不迟。到时候,我从三营里挑聪明伶俐的,另外组成一队,你就是队长。”

亲卫营里五十人一队,能做队长,都是出类拔萃的,多在三十岁左右。最年轻的是二营的神箭手小田,然后就是一营的神力巨人陶大了。

如果李天喜也被提为队长,那就是最年轻的队长了。

李天喜精神一振,眼里满是喜色:“我都听舅舅的。”

刘恒昌心里很是满意。

孟三宝悄步来禀报。

姜韶华笑着瞥一眼:“行了,光明正大的事,这般鬼鬼祟祟做什么。”

孟三宝讪讪一笑,然后觉得有点不对:“郡主让小的盯着刘统领的动静,这不得鬼祟一点吗?”

他只有一个女儿,比李天喜小了四岁。女儿一出生,他就和堂姐刘氏定了娃娃亲。李天喜今年十八岁,他的闺女才十四岁,还没及笄成年。他便将婚期定在了两年后。

在他心里,李天喜这个外甥兼未来姑爷,和亲儿子一样。

李天喜算不得如何聪明,好在有养鹰驯鹰的本事。郡主不喜人逢迎拍马,看重的是有真本事的人。所以,他才让李天喜来南阳郡,谋一个好前程。

“这封信我来写。”刘恒昌笑道:“你爹知道轻重,会同意的。”

习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郡主就是南阳郡的天,说是土皇帝也不为过。李天喜的亲爹既同意儿子来南阳郡,想来早有心理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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