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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们要不是不怕我当个败家子,把沈氏给败光,那你们就让我去上班吧!”他猛的站起来,大声的喊道。

沈凌夷:“没关系,你要是不怕以后只能去天桥底下乞讨,那你就去败吧,反正沈氏也有你的一份。”

沈凌霄:“……”

※※※

不管怎么不愿意,第二天沈凌霄还是被自家大哥逮着去公司上班了。

沈母则是拉着池晚去了商场,带她去了一家珠宝店,拿着珠宝首饰就往她身上比划着,表情看起来兴致勃勃的,瞧着颇有几分把池晚当洋娃娃打扮的架势。

池晚突然想起沈凌夷曾经对自己说过的一段话,说沈母有一颗想要女儿的心,可惜连生两个孩子都是儿子。

自己的出现,似乎真的让沈母找到了养女儿的心情?

“……真好看啊!”沈母将一条项链给池晚戴上,忍不住感叹了一句,说:“还是你们年轻姑娘适合这个,晚晚你皮肤白,气质也好,穿戴什么都不会喧宾夺主,被首饰抢去你的风采。”

池晚的容貌说起来并不算太过美丽,但是她胜在皮肤白,冷白的皮肤,加上高挑的个子,还有空谷幽兰般的气质,这让她站在那里就足够引人注目,让人觉得十分的赏心悦目。

沈母看着她实在是喜欢。

池晚看她一套套的首饰往自己身上比划,像是要将它们都买下来的架势,开口道:“……我不爱戴首饰这些东西,买给我怕是会浪费。”

沈母却笑着说:“我要是真买给你的话,就凭你的性子,你才不会浪费我的心意了,肯定会天天都戴的!”

池晚:“……”突然就被拿捏住了。

沈母笑:“放心吧,我们买基础一点的款式,这样你平日也能戴……你看这个怎么样?我觉得挺好看的,百搭,穿什么应该都能配上。”

池晚:“您看着买就行,我对这些没什么研究。”

沈母:“那我就按照我的想法来了……对了,忘记跟你说了,这家首饰店是我创立的品牌,我是老板!所以你不用有负担。”

池晚意外:“是您创立的吗?”

沈母:“对啊,我年轻时候是学珠宝设计的,家里条件还不错,所以毕业之后,就开始尝试自己创立品牌,虽然过程有些波折,好歹还算成功。”

她可不是真吃白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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