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贪可以,我故意让你们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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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前的热闹,又提升了高度。
首先是一份安民告示,贴在了门口的昭告榜,然后一个书吏负责宣读,高声向所有百姓告知。
“经周县尉亲自验证,泾县杨一笑猎杀猛兽,共计成年黑熊一头,健硕野狼11只。肃清山林,于民有功。”
“经孙学政亲自推举,县令大人盖印落章,以泾县县衙之名义,认定杨一笑为‘义士’。”
“按朝廷之相关律例,北道安抚司之条陈,又及青州府衙规定,兼之泾县历来传统,凡有除灭猛兽之义士,按律应当予以奖赏……”
“赏赐如下。”
“其一,朝廷国帑赏赐,赏杨一笑铜钱两百文。”
“此赏,由泾县县衙代为授赏,钱款亦由泾县县衙暂出,岁末税赋上缴之时抵扣。”
“其二,北道安抚司赏赐,赏杨一笑铜钱三百文。”
“此赏,如上同例,亦由泾县县衙代为授赏,岁末税赋上缴之时扣除。”
“其三,青州府衙赏赐,赏杨一笑铜钱五百文。”
“此赏如上同例,亦由泾县县衙代出。”
“最后,泾县县衙赏赐,赏杨一笑铜钱一千文。”
“以上所述款项,乃国、道、州、县四级,各依律例所定,奖赏猎兽义士。”
“共计铜钱两千文,按官定恰是两贯,钱由县库所出,当场交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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