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大获全胜
无忌没有心思去屠杀那些被追上的齐军步兵,他只是仔细地关注附近的齐军,一旦有齐军将领想要聚拢兵力、重整态势的,他便长枪一挥,率骠骑营冲杀过去。
马蹄踏过,就将那些齐军将领的努力碾成尘土。
到了午后,二十万齐军几乎完全溃散,骠骑营也已经越过重重溃军,追击到了逃亡齐军的最前部位。
前方有支两三百人的齐军马队,竟然还颇有章法,行进之间有条不紊。
无忌在看到之后很是惊讶。
马蹄声隆隆而起,骠骑营的骑兵全部身着鲜亮的皮甲,披着火色的披风,南风吹来,八百支盔缨迎风而动。
他们或是手持骑兵短枪,或是使用圆盾、骑士短剑,更有手执短弓的,在马上拈弓射箭,十分娴熟。
依据不同的武器,这些骑兵前后交错,以小三才、什伍为基本的战斗单位,像是一片火海般席卷而前。
枪骑士在前,是最锐利的矛头。
剑骑士居中,擅长近战搏杀。
于是他长枪一指,骠骑营即刻放弃了身边一个近千人的步兵群,改朝那支马队追去。
不一会儿,无忌就看清了对面马队的旗帜。
那支三百人的骑兵队,簇拥着一个“触”字大旗,显然是齐军副将触子的亲卫队了!
“沃勒个大槽,没赶上上将军田章,反倒让我赶上触子,也不枉我今天辛苦跑这一趟,快追快追!”
弓骑士押后,以不间断的一齐抛射阻击齐军的逃亡路线。
魏无忌被獒卫们团团护在中央,自发起冲锋后,就已将长剑入鞘,换上了骑枪作武器。
他兵力很少,就算骠骑们能够以一敌二,也很难在正面战场上击败数量两千人以上的步兵军阵。
但若是追歼敌人,则大为不同。
八百人在乱军中,只要能够如臂使指,可破数万之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