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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哥拼命忍住因佳人入怀牵动伤口而引起的剧痛,面露微笑道:“自然已无恙。”

伏寿见爱郎笑得温柔又治愈,1颗芳心终于落回胸中。

于是乎…

吃醋的佳人高高撅起樱唇,正欲兴师问罪,那对红艳艳、香喷喷的朱唇便被苟哥用力吻住。

良久后,佳人轻轻推开爱郎,娇喘道:“今夜妾必伴夫君共度春宵,然则此刻时间紧迫,你需尽快立文书为善也。”

苟哥挣扎着坐起身,忍着周身剧痛匆匆写下1份文书,并钤盖上自己的印玺。

从赵旻微微发颤的笔尖,伏寿终于察觉到了异样。

“夫君当真伤重?”

不待苟哥掩饰,伏寿便1把掀开苟哥衣襟,露出其中那犹如木乃伊1般、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丝质绷带。

佳人登时泪如雨下、心如刀绞。

苟哥轻叹1声。

“乖宝儿勿悲,而今黄祖占尽先手,我若1着不慎,便恐为其人尽夺新收之地也!”

【作者题外话】:高贵乡公曹髦,与汉献帝刘协,其实本质上是同1类人:

傀儡。

在“威权日去”的背景下,曹髦本可顺应时势,冀得善终;

但他不甘傀儡宿命,用殒身讨贼的悲壮之举,在历史长河中谱下了浓重1笔。

帝见威权日去,不胜其忿。--《汉晋春秋》

曹髦即位于扰攘之际,本系司马师扶植的傀儡君主,用以替代废帝曹芳。

其存在的唯1意义,便是效法汉之刘协,将国祚禅于权臣。

按曹髦死后5年魏室即告覆亡,可知魏晋嬗代之事,本应在曹髦1朝便完成。

换言之,曹髦以性命为筹码,为魏朝的存续又争取了数年时间,虽未能改易天命,但确已尽绵薄之力。

在曹髦人生的最后时刻,他留下“正使死,何所惧”的遗言便决然出宫,可知其宁愿蚍蜉撼树,亦不愿坐以待毙。

曹操性格中的苍凉豪迈,在这位曾孙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时人赞其“才同陈思,武类太祖”,诚非虚言!

(曹髦)神明爽俊,德音宣朗。罢朝,景王(司马师)私曰:“上何如主也?”钟会对曰:“才同陈思(指曹植),武类太祖(指曹操)。”--《魏氏春秋》

后世学者对曹髦讨贼之举,多有非议,认为其冲动鲁莽,枉送性命。

其实在司马氏两代3人篡权乱政的背景下,群臣“不顾逆顺之理,非1日也”。

可知彼时曹髦的选择唯2:或者讨贼身死,或者“坐受废辱”。

故此,曹髦以身殉社稷,不仅不是鲁莽之举,反而充满与命运抗争的悲壮色彩。

王经曰:“……今权在其(司马氏)门,为日久矣,朝廷4方皆为之致死,不顾逆顺之理,非1日也。”--《汉晋春秋》

以云某愚见,曹髦虽短寿早逝,亦无功绩可考,但他的殒身社稷之迹,可谓曹魏皇室之余晖,无愧于乃父乃祖之威名。

刘协?

呵呵呵呵呵呵!

没错,伏寿不惜以汉室皇权压人,也要让赵旻进宫,固然是担心爱郎安危,但也存了兴师问罪、独占爱郎的心机。

伏寿控制欲如此强,偏偏心机又如此深,苟哥…

好吧,人家夫妇俩1个愿打1个愿挨,那叫夫妻情趣,关咱们鸟事?

遑论伏寿心机再深、手段再狠,还能深得过、狠得过苟哥这个腹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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