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田塝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79章 买水泥受伤起纠纷,草根律师外传,易田塝,吾爱读小说),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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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件案件已经过去10多年了,袁渠或许已经不计较10年前的这件事情了,但是,易望却始终无法忘记。
为什么易望忘不了这件案件,是因为易望对这个案件有太多的遗憾并给他留下了几个教训,关键问题还是他很不服气。
事情得从2000年7月起,那天凌晨5时30分左右,一位姓张的村民去袁渠的水泥店购买水泥,用于修补自家厨房的楼顶。
当天,天刚刚亮,张某便来到袁渠店里,以26元钱两包水泥的价格同意买两包水泥。
袁渠当时收了张某支付的100元钱,便去水泥商店旁边的临时工棚,通知搬运工。
在袁渠经营水泥的地方有不少的建材店,他们都没有专门的或固定的搬运工。而是一些民工住在那附近,只要哪里有需要搬运时,他们便提供专门的搬运服务。
张某当时需要购买的是渠县水泥,那段时间渠县水泥紧张,只剩下几袋了。
对袁渠来说,谁来买什么水泥都一样,只要自己这里有都行。
张某担心没有渠县水泥了,便在支付100元钱后问袁渠,袁渠指了指渠县水泥的地方,告诉张某说怎么没有,那里有好几袋。
张某当时已经在路边,找来了一辆三轮车,讲好价钱,让三轮车帮他把水泥运输到指定地点。
袁渠离开后,便直奔平时搬运工常住的工棚叫搬运来搬水泥。
张某见袁渠离开后,他未经袁渠同意,便自己去拖渠县水泥。
谁知,搬运工还没赶来时,张某已经在拖水泥袋时将堆码的水泥拖垮,把他压在水泥袋下面。
张某被压住后,便叫开三轮车的人将他扯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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